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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报到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及转专业,若转专业须放弃奖学金待遇。
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人若持有HSK5级以上证书,可以直接进入专业学习;若没有达到HSK5级,要进行一年汉语补习,若汉语补习后还没有达到入专业的汉语要求,可以申请延长汉语补习,但出勤及学习态度差,未通过奖学金评审者,按汉语进修生结业。英文授课的学生将直接开始专业学习,不需要HSK成绩。
在学期间没有违纪,认真学习且通过本年度奖学金评审的博士生(仅限中国政府奖学金),请在毕业当年4月,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奖学金延期申请,待CSC批准后可延长奖学金。其他学生原则上无法延期奖学金,延期毕业同学将以自费生身份继续学习。
每学期开学初,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必须到留学生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若不能按期到校注册,必须提前书面请假,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奖学金。
留学生办公室根据学生是否签到,决定下个月的奖学金发放。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签到的,须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前说明。
上课期间若因任何原因请假,请到留学生办公室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院系或导师同意后方可准假。请假时间超过15天,停发当月奖学金。每学期累积请假时间不允许超过6周(含6周)。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因患病需要休学者,应回国休养。经批准后,奖学金资格最多保留一年,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不享受免费住房。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必须参加每年两次的奖学金评审,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出勤情况、行为表现、参与活动等。学期评审不合格者,将视其情节予以书面警告至终止奖学金处分。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将依照各类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给予中止或取消奖学金处分。
学校允许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回国实习,实习期限每学年不可超过三个月,一学期仅限申请一次。实习期间三个月内保留奖学金待遇(包括生活费及校内住宿)。如逾期未返校,将暂停生活费补助,返校后恢复。
若在中国实习,请带好实习单位证明到留学生办公室开具相关文件,然后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实习加注。
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必须去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银行卡(上海市开户),并将银行卡复印件交至留学生办公室。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在每月8日将生活费打入学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请将原卡挂失,尽快办理新卡并将新卡复印件在每月25日前交至留学生办公室。如不能在当月25日前提交新的银行卡号,则不能如期收到该月生活费。
学校为全额奖学金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一般情况下均为双人间。
原则上安排在学习所在校区的留学生公寓。
奖学金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具体条例详见《学历生手册》及各宿舍管理规定)。住校奖学金生违反宿舍规定,接宿舍管理部门投诉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接投诉三次者,终止当月奖学金。接投诉四次且屡教不改者,留学生办公室将要求其搬离宿舍。
全额奖学金生可以申请校外住宿,并可获得校外住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生每月1000元,其他类别学生每月700元。
请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向留学生办公室申请校外住宿,补贴从下一学期第一个月开始开放,校外住宿学生申请搬回校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统一购买来华留学生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超出人民币650元/年以上的合理费用(请见保险细则),保险公司按照85%的比例赔付,650元以下自付。发生意外伤害及住院治疗情况,请及时联系留学生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可以帮助联系办理费用垫付手续。
(保险理赔及咨询,请拨打40081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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