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和鼓励更多的外国优秀学生、学者来我校学习,根据《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A类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申请来华东师范大学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本科)
2.B类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申请来华东师范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本科)
注:本科申请者,若汉语水平达不到入专业要求,可以预科学习汉语一年,预科期间享受全额奖学金待遇,预科学习结束后若还达不到入专业要求,按汉语进修生结业
1. A类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免交学费、住宿费,提供综合医疗与意外事故保险,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3500元。
2. B类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免交学费,提供综合医疗与意外事故保险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本科项目 孙晓倩 xqsun@gec.ecnu.edu.cn
硕士项目 帅玄钰 xyshuai@gec.ecnu.edu.cn
博士项目 殷莺 yyin@ied.ecnu.edu.cn
地址:中国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物理楼253室 留学生办公室
邮编:200062
联系电话:0086-21-62232013
中国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物理楼253室
200062
86-21-62232013/62238353
86-21-62238352
lxs@ecnu.edu.cn
国际教育中心留学生办公室
公众号:ecnui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