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期限:四年
开学时间:每年9月初
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5日(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详见【奖学金】介绍)
1、持有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学历。
3、申请中文授课专业须通过新HSK-5级(210分以上)。申请英文授课项目者应提供有效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或英文授课项目学习经历证明(详见申请材料语言水平证明),母语为英语的申请者无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1、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请登陆在线申请系统(http://lxsapply.ecnu.edu.cn)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2、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原件扫描件,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预计取得学位证明的时间应早于2021年8月31日),注册报到时,须补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成绩单(本科、硕士阶段修读的全部课程)
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语言水平证明
①中文授课:有效期(2年)内的HSK证书(HSK 5级210分以上或HSK6及180分以上)
②英文授课:提供英语语言考试证书或英文授课项目学习经历证明
a) 英语语言考试
英语语言考试 |
最低要求 |
IELTS(academic) |
6.0 (overall) |
TOEFL |
80 |
Cambridge English |
B2 |
*如参加TOEFL考试,可以选择直接将成绩发送到华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代码为C304。
b) 英文授课项目学习经历
所获本科或硕士学位的授课、考试语言均为英语;
学习单位提供官方抬头信纸打印的官方证明。英语授课证明须由校级部门,如注册办公室、研究生院,签发。
*若申请者尚无相关英语能力证明,请尽快参加相关英语语言考试。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推荐信的签发日期应晚于2020年9月1日,推荐信需包含如下信息:推荐人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email 及推荐人签名;
6、来华研究计划
字数:博士 1500 字以上;
语言:中文(申请中文授课专业)或英文(申请英文授课专业);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 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7、个人研究成果
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的摘要页(硕士论文不需要提供全文,只需提供摘要页)
8、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来华签证页)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需提供血液检查的详细报告,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10、无犯罪记录证明(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11、获奖证明
1、在线申请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 http://lxsapply.ecnu.edu.cn,请注册并填写申请,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在线支付申请费800元,注意一旦申请费支付成功,将不予退还。
*如申请奖学金项目,请同时在相关奖学金申请网站上填写申请信息。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请将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 物理楼253室,国际教育中心
邮编:200062
电话:+86-21-62232013 /62238353
*申请材料不齐全,未支付申请费或者材料虚假,申请将视为无效。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纸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在线跟踪申请状态
可通过注册邮箱或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查询申请进度和状态。
*请确保你的邮箱地址正确并定期查收邮箱,以免错过重要的通知(如面试通知等)。
4、录取与入学
可在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或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将核验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博士研究生(人民币/每年/每人):
类别 |
申请费 |
学费(年) |
保险(年) |
合计 |
文科 |
800 |
30000 |
800 |
31600 |
理科、商科 |
800 |
35000 |
800 |
36600 |
艺术、体育 |
800 |
38000 |
800 |
39600 |
全英文授课项目 |
800 |
45000 |
800 |
46600 |
教材费:按实价收取。
类型 |
申请途径 |
资助内容 |
截止日期 |
备注 |
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 |
驻外机构 |
全额奖学金(学费,住宿费,来华保险,生活费)或 部分奖学金 |
具体请咨询当地中国大使馆 |
|
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 |
全额奖学金(学费,住宿费,来华保险,生活费) |
2021.3.31 |
华东师范大学机构代码: 10269 |
|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A类 |
全额奖学金(学费,住宿费,来华保险,生活费) |
2021.5.15 |
|
|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B类 |
部分奖学金(学费,来华保险) |
|
||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
全额奖学金(学费,住宿费,来华保险,生活费)或 部分奖学金 |
2021.5.15 |
申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须经中外语言文化交流合作中心指定机构推荐方可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
联系人:殷莺
电子邮件:yyin@ied.ecnu.edu.cn
电话:+86-21-62232013 / +86-21-62238353
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物理楼253室
邮编:200062
院系联系方式: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
1.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与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2.学生不可同时在两所学校注册学籍,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
3. 关于学位认证,可从以下任一机构获得: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http://zwfw.cscse.edu.cn/(境外高校)
毕业学校出具的认证件或在学位复印件上加盖认证章
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
本国驻华大使馆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件
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http://www.chinadegrees.cn/cn/(境内高校)
中国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物理楼253室
200062
86-21-62232013/62238353
86-21-62238352
lxs@ecnu.edu.cn
国际教育中心留学生办公室
公众号:ecnui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