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是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在中国国内第一个挂牌的汉语国际推广基地,以培养国外本土化汉语师资为主要任务。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学制两年,主要培养了解中国,理解中国文化,具有熟练的中国语言文化教学技能和跨文化交际能力,胜任汉语教学任务的专门人才。
在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培养方面,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已建立了一支专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专职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他们实践经验丰富,能把握国际上专业领域的最新动态。授课教师中校内、国内、国外各占1/3。研究生通过基础理论学习、案例分析、教学实况观摩、教学实习等,得到了良好的从事本土化汉语教学的训练。
本招生办法适用于奖学金处项目。
本年度招生类别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资助期限为2学年。
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年龄一般在16至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申请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申请者可登录奖学金网站(http://www.chinese.cn)申请表中查询有关学校。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项目仅接受2023年9月入学的申请。
申请期限:2023年3月-5月15日。
奖学金全额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学校为学生免费提供宿舍,一般为双人经济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发放住宿费700元人民币/月/人。
生活费: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3000元人民币/月。
综合医疗保险费。学校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统一购买,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年。
所有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学习成绩和汉语水平测试达到优秀者可在第二学年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达到良好者获得部分奖学金,其余停发奖学金。部分奖学金资助内容是: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申请者、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可登录奖学金网站查看招生流程信息及奖学金评审结果。
1. 申请者登录华东师大留学生申请网站(lxsapply.ecnu.edu.cn)和奖学金网站(http://www.chinese.cn),注册、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申请表》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且需在http://lxsapply.ecnu.edu.cn/完成申请费在线支付。
2. 申请者需联系推荐机构。推荐机构有: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如:华东师范大学)。
选择华东师范大学为推荐机构的申请者,在注册页面“推荐机构名称”选择HSK考点(非孔院)-亚洲-中国-下拉菜单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并上传《推荐函》(请见页底下载)。
申请者须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统一面试,面试合格,学校择优推荐,并发放正式推荐函。
3. 申请材料经过汉办奖学金处确认有效后,由接收院校审核入学资格,并向汉办提交预录取人选。
4.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教师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可为skype视频面试或者现场面试。面试时间:请定期查看电子邮箱。
5. 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6. 申请人请登录奖学金网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7. 奖学金获得者请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 友情提醒:没有HSK/HSKK成绩的同学请尽快报名参加考试。在职中文教师申请时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汉语考试网站:http://www.chinesetest.cn
1. 申请者登录奖学金网站(http://www.chinese.cn),注册、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2.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3.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在职中文教师可提供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证书。
4. 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5.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预期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成绩单,如非中文或英文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需要盖章原件,复印件及彩色复印件不受理。
6. 提供两份推荐信,推荐人须为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或者相关行业内的资深专业人士;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资助。
7. 申请中文个人陈述(800-1000字),包括申请人汉语学习背景、来华学习计划及目标。
8.《外国人体各检查记录》。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填写。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
9. 申请费¥800元(请在华东师大留学生在线报名网站上进行支付。)
10. 一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相关的小论文(1000字左右)。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 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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