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5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学历要求
申请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语言要求
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5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申请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中文水平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