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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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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身心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3. 申请者须为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1) 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
(2) 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3) 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
(4) 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4. 语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申请英文授课专业的非英语母语国申请者须提供有效的英语语言能力证书,雅思(IELTS)≥6.0、托福(TOEFL)≥80分或剑桥英语(Cambridge English C1 Advanced (CAE))≥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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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内容
全额奖学金(免学费、提供第一学年在华学习期间校内住宿、生活费、来华综合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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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与资助年限
“1+1模式”:学生第一学年在华东师范大学完成全日制基础课程学习与考察研究工作,并完成学位论文的准备工作,第二学年回所在国结合其自身本职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并按院校要求来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获得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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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日期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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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第一步:国际教育中心网上申请并支付申请费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网站 http://lxsapply.ecnu.edu.cn/,提交申请(选择【硕士研究生】→【2026卓越奖学金项目】)并支付申请费800元(请注意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费一旦支付成功将不予退还)。
申请材料可参考:招生简章
学校将根据招生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将由专业院系进行审核,必要时将安排面试。学校将依据初审及专业院系审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函可在我校申请系统中下载。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 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完成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录取结果将等待专家评审后确定。
奖学金类型为:A类申请,受理机构代码为:1563,申报项目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
专业选择如下:
学科门类 | 专业 |
艺术学 | 设计 |
经济学 | 国际商务(单学位) |
教育学 | 教育管理 |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自行登录指定网站下载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并自行打印。学校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录取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将核验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2026年9月1日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 在线跟踪申请状态:可通过注册邮箱或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查询申请进度和状态。请确保邮箱地址正确并定期查收邮箱,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如面试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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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充分了解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全部报名程序,并确保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合格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定期查看邮件。因未按要求操作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学校将不予受理以下申请:
(1)申请材料不全或未支付申请费。
(2)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未通过申请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过程中,我校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
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1)申请人国籍的最终认定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或入学后被认定为中国国籍,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或学籍资格。
(2)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3)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4)学生不可同时在两所学校注册学籍(联合培养学位项目除外),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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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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