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延期申请的通知
2021-04-09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
对于个别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且派遣国无法列入奖学金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学生须通过本学年奖学金年度评审、完成开题报告、通过研究课题中期考核等培养要求。延期申请仅限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
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
2.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3.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期限延长,需首先办理学籍延长手续
*如果是国别奖,原则上须附上使馆同意函。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申请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无需提交使馆同意函。
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同学,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上述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若有疑问,请与国际教育中心联系。
网上递交材料链接:
https://shimo.im/forms/w8rX3PtkdDpYcCtj/fill 2021/2022学年奖学金资助延期申请
联系人:殷老师 yyin@ied.ecnu.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