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持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者或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者,需符合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要求;
3、申请英语(国际学生方向)、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专业及设计学院专业须通过HSK-4级180分或以上,其他专业须通过HSK-5级180分或以上。申请英文授课专业的非英语母语国申请者需提供雅思(IELTS)6.0、托福(TOEFL)85分或剑桥英语(Cambridge English)B2以上证书;
4、未满18周岁申请者需提供监护人保证书。若申请者父母不在中国境内,需要由父母委托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外国人或者中国人作为监护人。
注:
(1) 国际学生单独授课专业: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汉语言(中国语言与文化方向)、汉语言(商务汉语方向)、汉语言(国际商务汉英方向)、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学生方向),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与文化方向),外语学院英语(国际学生方向);亚欧商学院工商管理(创新创业方向)。
(2) 中文水平未到达入专业要求的申请者,可申请我校“1+4”预科项目, 预科项目结束后,通过入学考核并达到相应的HSK等级要求后方可进入 本科阶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