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lobal Education Center
导肮
 
 
学生保险
购买保险要求

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2017年7月1日联合制定的要求,要求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于来华国际学生的保险要求,华东师范大学明确规定:


1. 凡是在华学习时间不足6个月的国际学生,必须向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办公室出示符合规定的保险证明(保险额度必须高于“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的保险额度,且保险期限必须覆盖学习期限)。如已有保险不符合要求,或没有保险,则需购买“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半年400元)


2. 凡是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国际学生(包含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必须向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办公室出示符合规定的保险证明(必须是中国大陆综合医疗保险,保险额度必须高于“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的保险额度,且保险期限必须覆盖学习期限)。如已有保险不符合要求,或没有保险,则需购买“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全年800元,半年400元)


3. 若不投保的,学校不予录取;对已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或不予注册

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赔付额度

保障责任

保险金额(元)

身故+意外伤残

100,000

意外医疗

20,000

门、急诊疾病医疗

*日费用限额600元

免赔额65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赔付

20,000

住院医疗

400,000


*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即保险不覆盖的情况),请下载附件,仔细阅读。 保险方案内容.pdf

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就医注意事项

1. 一定要前往公立医院

华东师范大学周边公立医院:

- 普陀区中心医院:兰溪路164号

- 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宜山路600号

- 华山医院:上海市乌鲁木齐路12号

*其他医院可拨打4008105119进行核实是否属于公立医院


2. 到医院后只能挂普通号

不能选择特需号、外宾号、国际医疗部等

*也不能选择挂号费超过100元的专家门诊


3. 在医院请保留以下资料

(1) 门诊病历(医生看病时写的病历)

(2) 发票(正式发票有两个章,且发票日期必须与医生写的病历日期匹配)

(3) 化验、检查报告单、处方


4. 就医先自行付费,就医完成后进行理赔

以下所提到的费用为合理费用,不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及部分自费费用

(1) 门急诊就医

- 日费用限额600元(当天门急诊费用超过600元,理赔时当天费用只计算600元)

- 免赔额65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赔付(一个保险期间内,累计650元免赔额,免赔额以下部分自行承担,不予赔付)

- 累计赔付保险金额上限为20,000元

- 报销公式:(每天在日限额 600 元以内的费用相加-650 元)*85%=可报销费用


(2) 意外医疗

- 累计赔付保险金额上限为20,000元

- 报销公式:合理费用合计*100%=可报销金额

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住院注意事项

1. 如医生确认必须住院,且学生需要保险公司垫付,请完成以下步骤申请垫付(如可以自行付费,后续理赔,可跳过此步骤)

(1) 请在住院前拨打4008105119,确认医院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网络中的医院,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主治医生的姓名和电话

(2) 联络国际教育中心(Tel: 62606892),或者联系项目负责老师,完成垫付申请表 理赔申请书.pdf


2. 向医生说明保险报销要求

请告知医生保险报销规则,特别是关于自费药物和床位类型方面的要求(保险不覆盖特需、外宾、单间、VIP、A级病房等等),以免医疗费用超出个人预算。


3. 出院时必须保留以下资料

(1) 发票原件

(2)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 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


4. 如住院时自行付费,出院后可进行理赔

- 以下所提到的费用为合理费用,不含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及部分自费费用

- 根据学生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护工费,每天限额200元,最多累计60天

- 累计赔付保险金额上限为400,000元

- 报销公式:合理住院费用*100%=可报销费用


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理赔流程

请准备以下相应文件,在工作时间,到物理楼257进行协助理赔。完成理赔,学校敲章后,将所有资料寄到文末的地址。

      1. 护照复印件、签证页复印件

      2. 医院发票原件

      3. 银行客户信息表复印件(可去银行领取)

      4. 理赔申请文件 理赔申请书.pdf

   - 户名是银行持卡人在银行注册账户时,所登记的名字,而不是银行名称,且该名字需要与银行客户信息表上的名字一致

   - 账号是银行卡卡号

   - 开户行是银行卡开卡的支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可以拨打95588查询,中国银行可以拨打95566查询)

      5. 姓名证明(如果发票原件上的名字与护照姓名不一致,或更换过护照号码,则必须提供) 姓名证明 Name Affidavit.doc

   - 如不同发票出现不同的名字(中文名、护照名字的一部分、名字拼写不同)且与护照上的名字不同,请将所有出现过的名字填在“医院系统里输入的名字”

      6. 病历复印件(如果是门急诊就医,则必须提供)

   - 病历日期与发票日期必须相对应

   - 如缺失发票或病历,需前往医院让医生补开发票或补写病历

      7. 意外事故说明(如果涉及意外事故,则必须提供) 意外事故说明 Accident Statement.docx

   - 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必须提供责任认定书

      8. 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如果涉及住院,则必须提供)

      9. 护工服务公司出具的护工费发票原件(如果住院时申请护工,则必须提供)

      10. 理赔材料寄送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9层(邮编100033)

    收件人:来华项目组

     电话:4008105119

 *如果你对保险有任何其他的疑问,可以拨打电话62606892,或者发邮件给唐老师(sttang@gec.ecnu.edu.cn)


 
联系华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