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只限于招收2017年9月入学的新生,2017年在中国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免交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硕士¥3000元/月);
●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请务必阅读msg.php?id=34 了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在校管理规定后开始申请。
第一步:网上申请
(1)申请网址www.campuschina.org. 选择“在线申请”进入申请页面,点击 “学生注册”一个新账号,开始填写申请信息;
(2)请务必仔细阅读“操作流程”后开始填写,选择申请类别B类,华东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269;
(3)保存并上传文件,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申请表,请下载并打印两份。
第二步: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以下纸制材料(均为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请分为两份)寄至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此表为上述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 护照复印件
●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国外应届毕业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预计毕业证明,获得毕业证书后需补交。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应成绩单(中英文以外请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 HSK(汉语水平考试)证书。申请中文授课且无汉语基础的申请人请选择汉语补习1-2年。报名英文授课专业的申请人请提交英语水平证明。
● 材料受理费:中文授课项目400RMB(80USD),英文授课项目800RMB(160USD)。
请通过银行汇款(账号见下方汇款信息)且汇款凭证应与申请材料一同寄到,不接受另外邮寄。
●博士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硕士论文的摘要页(硕士论文不需要提供全文,只需提供摘要页)
注: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或邮件申请;
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请一次提交所有材料;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017年3月31日截止(3月31日为材料原件寄达日期)
申请受理后,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申请人。大约在6月中旬,最终录取名单将在lxs.ecnu.edu.cn公告栏上登出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注意查询。
中国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物理楼253室,邮编200062,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e-mail:jxj@gec.ecnu.edu.cn
联系电话:86-21-62232013
账号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账 号:44687290774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300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
汇款时请注明申请人的护照姓名及申请费字样,请勿使用支付宝或网上转账。
博士项目导师名录: http://www.yjszs.ecnu.edu.cn/system/bszsds_lis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