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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中国政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2017年06月14日

 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2017/2018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开始进行公开评选,具体如下:
l 定额名额4人(仅限自费本科生申请)
奖励对象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的自费本科生。
奖励标准
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
l 开放名额3人(适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
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的全体学历生(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
奖励标准
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
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一、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在学期间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无不合格。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二、申请材料
1.定额名额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网上申请:学生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Ÿ   l 华东师范大学受理机构编号为10269

Ÿ   l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Ÿ   l 填写学习期限统一为2017.9.1-2018.7.15

Ÿ   l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后与以下材料一并提交至留学生办公室

2) 2016-2017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所在院系推荐信;
4)其他辅助支撑材料: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开放名额
开放名额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6月19日
 
四、申请流程
6.15-6.19 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6.20-6.21 学校综合评审推荐
6.22-6.28 校内公示并上报留基委
6.29       基金委核定或评审
 
五、联系方式
中山北路校区:孙琦老师
物理楼253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62238353/62232013
闵行校区:李春玲老师
研究生公寓14舍101室
电话:5434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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