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为选拔并激励知华友华、品行兼优、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2018/2019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开始进行公开评选,具体如下:
4人(仅限自费本科生申请)
奖励对象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的自费本科生。
奖励标准
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
3人(适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
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的全体学历生(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
奖励标准
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
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在学期间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无不合格。
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优先考虑。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1.定额名额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网上申请:学生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华东师范大学受理机构编号为10269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填写学习期限统一为2018.9.1-2019.7.15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后与以下材料一并提交至留学生办公室
2) 2017-2018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所在院系推荐信;
4)《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
5) 其他辅助支撑材料: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开放名额
开放名额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提供以下材料:
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2018年5月30日
5.23-5.30 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5.31-6.1 学校综合评审推荐
6.1-6.8 校内公示并上报留基委
中山北路校区:
孙琦老师
物理楼253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62238353/62232013
闵行校区:
李春玲老师
研究生公寓14舍101室
电话:5434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