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为选拔并激励知华友华、品行兼优、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2019-2020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开始进行公开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l 定额名额7人(仅限自费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
奖励对象
自费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
奖励标准
提供奖金和荣誉证书,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l 开放名额3人(适用于中国政府奖学金学历生申请)
奖励对象
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含)以上全体学历生。
奖励标准
仅提供荣誉证书。
一、申请条件
1.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2.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在学期间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无不合格。
4. 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优先考虑。
5.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二、申请材料
1.定额名额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网上申请:学生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华东师范大学受理机构编号为10269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填写学习期限统一为2019.9.1-2020.7.15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后与以下材料一并提交至国际教育中心
2) 2018-2019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所在院系推荐函;
4)《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内容应侧重推荐人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写作语言为英文或中文;
5) 其他辅助支撑材料: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关宣传报道等。
2.开放名额
开放名额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材料包括: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须包括标题、关键字、摘要等相关内容)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注意:申请人须填写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及补充材料。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四、申请流程
10.11-10.18 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10.19-10.23 学校综合评审推荐
10.24-10.31 校内公示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联系方式
中山北路校区:
孙琦老师
物理楼253室
电话:62238353/62232013
闵行校区:
李春玲老师
研究生公寓14舍101室
电话:5434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