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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教育部 2019年“优秀来华留学生”评选的通知
2019年10月11日

 

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为选拔并激励知华友华、品行兼优、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2019-2020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开始进行公开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l 定额名额7人(仅限自费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

奖励对象

自费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

奖励标准

提供奖金和荣誉证书,本科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l 开放名额3人(适用于中国政府奖学金学历生申请)

奖励对象

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含)以上全体学历生。

奖励标准

仅提供荣誉证书。

 

一、申请条件

1.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2.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在学期间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无不合格。

4. 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优先考虑。

5.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二、申请材料

1.定额名额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网上申请:学生须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Ÿ 华东师范大学受理机构编号为10269

Ÿ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Ÿ 填写学习期限统一为2019.9.1-2020.7.15

Ÿ 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后与以下材料一并提交至国际教育中心 

2) 2018-2019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所在院系推荐函;

4)《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内容应侧重推荐人在华学习生活期间记忆深刻的经历、体会和感受,写作语言为英文或中文;

5) 其他辅助支撑材料: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关宣传报道等。

2.开放名额

开放名额申请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材料包括: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须包括标题、关键字、摘要等相关内容)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 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注意:申请人须填写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及补充材料。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8日

 

四、申请流程

10.11-10.18  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10.19-10.23  学校综合评审推荐

10.24-10.31  校内公示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联系方式

中山北路校区:

孙琦老师

物理楼253室

电话:62238353/62232013

闵行校区:

李春玲老师

研究生公寓14舍101室

电话:5434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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