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lobal Education Center
导肮
 
 
咨询
申请入口
本科项目
硕士项目
博士项目
非学历项目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招生对象

本招生办法适用于奖学金处项目。

本年度招生类别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资助期限为2学年。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学历要求

申请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4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语言要求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奖学金内容

1、免交学费

2、免费提供宿舍:双人经济间(公共卫生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发放住宿费700元人民币/月/人。

3、提供在华生活费:30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学校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统一购买,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年。

申请截止日期

9月入学: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申请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

1、国际教育中心网上申请并支付申请费。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网站 http://lxsapply.ecnu.edu.cn/ ,提交申请并支付申请费。

2、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申请。

请在3月1日 - 5月15日前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 http://cis.chinese.cn完成注册。


第二步:联系“推荐机构”进行网上推荐

关于推荐机构:

1. 推荐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运营半年以上的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

2)具有奖学金推荐权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3)“汉语桥”比赛海外赛区主办机构: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孔子学院及相关教育机构,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2. 若申请者决定选择“华东师范大学”作为推荐机构,请在HSK考点(非孔院)-亚洲-中国-下拉列表中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推荐函可在此页面下载。

3. 申请者选择推荐机构并提交在线申请后,请联系推荐机构进行网上推荐。

 

第三步:等候视频面试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将为通过材料审核的同学组织面试。面试为视频面试,面试时间将通过邮件与电话通知,请确保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若申请者无故缺席面试,将按照放弃申请处理。


第四步:在线跟踪申请状态

可通过注册邮箱或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查询申请进度和状态。

*请确保邮箱地址正确并定期查收邮箱,以免错过重要通知(如面试通知等)。

 

第五步:录取与入学

可在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将核验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

1. 在线填写申请表 lxsapply.ecnu.edu.cn

2.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3.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2年)扫描件。

*来华参加“汉语桥”复赛获奖者可提供“汉语桥”获奖证书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5. 最高学历证明(预计毕业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预计毕业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成绩单,如非中文或英文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6. 申请者个人陈述(汉语学习背景、来华学习计划及目标等)。请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打印并附申请人签名。

7. 提供两份推荐信,推荐人须为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或者相关行业内的资深专业人士;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资助。

8. 一篇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相关的小论文(1000字左右)。

9.《外国人体各检查记录》复印件。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填写。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

10. 无犯罪记录证明

11. 申请费¥800元(请在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申请网站在线支付。)

注意事项

1. 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 申请材料不全或未付申请费者,不予受理。   

3.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与申请费恕不退还。

4. 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5. 获奖者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我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6. 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联系我们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格致楼/物理楼2楼服务大厅(200062)

电话:+86-21-62232013

E-mail: lxs@ecnu.edu.cn

相关下载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体检表.pdf

华东师范大学推荐函

推荐函2024.pdf

联系华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