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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奖学金
招生类别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生)

国际商务(中法双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不能申请

申请人资格

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学历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项目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语言要求

申请中文授课项目者须通过HSK5级(180分以上)或HSK6级(180分以上)(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英文授课项目者应提供有效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或英文授课项目学习经历证明(详见招生简章),母语为英语的申请者无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奖学金内容
  • 免交学费和学校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硕士¥3000元/月)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除外)因个人原因离华时间超过15天的,其离华期间生活费停发。

  •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申请截止日期

第一批:2025年3月1日

第二批:2025年5月15日


申请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

1、国际教育中心网上申请并支付申请费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在线申请系统 https://lxsapply.ecnu.edu.cn/ ,提交申请并支付申请费。

2、系统中上传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表SGS Application Form.docx


申请材料   

研究生项目可参考:研究生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

●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申请材料不全或未付申请费者,不予受理。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申请费恕不退还。

●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我校及院系招生部门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


第二步:在线跟踪申请状态

可通过注册邮箱或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查询申请进度和状态。

*请确保邮箱地址正确并定期查收邮箱,以免错过重要通知(如面试通知等)

 

第三步:录取与入学

可在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将核验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注意事项

1. 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2. 获奖者若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我校并说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3. 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联系我们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格致楼/物理楼2楼服务大厅(200062)

电话:+86-21-62232013

E-mail: lxs@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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