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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
关于外国留学生办理校外实习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规定,所有上海市高校的国际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在校外从事实习活动的,须在学生居留许可上办理实习加注手续。


学历国际学生申请从事校外实习,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持有有效学习类居留证件, 且剩余有效居留时间为三个月及以上;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研究生;

4.上一学期成绩合格,且出勤良好;

5.校外实习活动需符合教学计划要求。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国际教育中心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可在国际教育中心网站http://lxs.ecnu.edu.cn 上下载)及相关实习证明材料(包括有实习单位确认盖章的《国际学生校外实习指导意见书》、《国际学生校外实习信息表》和实习协议或合同、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明、包含实习内容的教学计划、护照首页及居留许可复印件);

2.国际教育中心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校际交流生需核实交流协议)审核通过后,国际教育中心将实习备案信息发送至出入境管理局;

3.7个工作日后,可至国际教育中心取得《国际学生校外实习证明》及《国际学生办证申请函》;

4.持护照、“指导意见书”、“实习证明”原件、“办证申请函”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至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实习加注。


实习加注办理所需材料:

1.【学生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docx

2.【学生提供】包含实习内容的教学计划(或院系开具的实习证明)

3. 【GEC提供】办证申请函及签证申请表

4. 【学生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5. 【公司提供】《实习单位指导意见书》国际学生教学实习单位指导意见书.doc 

6. 【学生提供】《国际学生校外实习信息表》 国际学生校外实习信息表.doc

7. 【GEC提供】《国际学生校外实习证明》

8. 【公司提供】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明

9. 【学生提供】护照首页及居留许可复印件

10. 【公司提供】实习协议或合同 (若有请提供)


注意:

1.实习加注可与居留许可申请同时办理,需提交其他办理居留许可的相应材料。

2.单独办理实习加注的费用为200元/次,如与居留许可同时办理,按居留许可标准收费,加注免费。

3.外国留学生应在加注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相应办证回执后才能从事校外实习活动。

4.每次办理校外实习加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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