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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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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持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学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申请中文授课专业须通过HSK-5级210分以上或HSK-6级1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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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内容及项目支持
经费支持:学费、生活和研究津贴等支持。
学术资源:参加学术大师课、专题读书会、田野式课堂、专业工作坊、区域研讨会、汉学家论坛等活动,与中外学者深入交流互动。
未来发展:毕业后优先获得“新汉学计划”其他项目支持,如博士论文和译著出版、来华研修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博士后:毕业后优先参与“新汉学计划”博士后项目机会。
校友活动:成为“新汉学计划”学者,加入校友网络,保持长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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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日期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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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法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 http://lxsapply.ecnu.edu.cn/,注册并填写申请,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在线支付申请费800元,请注意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费一旦支付成功将不予退还。
同时,还需在“新汉学计划”申请网站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csp填写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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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经公证的大学本科、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学位证书(应届硕士应提供学校证明文件)
两封本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推荐信的签发日期需晚于2025年9月1日;推荐信需包含如下信息:推荐人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email 及推荐人签名
有效期(2年)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HSK-5级210分以上或HSK-6级180分以上)
博士研究计划
个人研究成果,如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硕士学位论文的摘要页(硕士论文无需提供全文,只需提供摘要页)
护照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来华签证页-如有)
无犯罪记录证明(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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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充分了解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全部报名程序,并确保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合格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定期查看邮件。因未按要求操作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学校将不予受理以下申请:
(1)申请材料不全或未支付申请费。
(2)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未通过申请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过程中,我校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
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1)申请人国籍的最终认定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或入学后被认定为中国国籍,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或学籍资格。
(2)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3)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4)学生不可同时在两所学校注册学籍(联合培养学位项目除外),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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